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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可点击标题链接,报名联系杨老师8月31日,国新办召开“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住建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进行了发言、答记者问。
同一天,住建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63号,以下简称《通知》),距离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出台,不过21天。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住有所居”时代,城市更新政策出现了新的转变:
加强城市更新的住房保障功能
近期的政策动表面,通过多方面举措、实现全体人民的“住有所居”已经是政府工作的核心纲领之一;因此,结合《通知》与国务院的最近文件来看,未来的城市更新将作为其中的重点工具,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运营水平。
在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住建部部长提出,未来将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的城市更新项目,都将进一步补齐保障性住房的功能与租赁住房的短板;通过拆旧建新、改造存量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尤其是租赁住房的供给。
并且,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水平、建设标准上也将比过去有所提高,正如《通知》中所提出的: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不过,受限于《通知》中提出的“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要求,保障性住房与租赁住房的供给将更多的采用既有建筑改造、低效用地加强利用等方式来实现。这将要求城市更新项目的前期摸底、实施架构设计上更趋精细,从“简单粗暴”转为“慢工细活”。
以城市更新调控地产市场运行
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是“共同富裕”以及“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基础条件,结合当前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与改革看,这更是宏观政策坚定不移的方向。因此,未来的城市更新不仅不能成为房地产开发的工具,还将成为调控地方地产市场的重要载体。
住建部副部长在会上提出,住建部围绕国务院决策,重点开展了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督促城市政府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未来将进一步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此,未来的城市更新同样需要结合“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设定工作目标;一方面通过城市更新来加大、改善住房市场的多渠道供给,另一方面通过城市更新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稳定整体预期,实现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也就是说,未来的城市更新项目将进一步由地方政府进行主导与规划,企业可以市场化参与,但绝不是一二级联动开发、也不是盈利为导向的开发模式。
对地方政府来说,城市更新绝对不是“土地财政”的改头换面,而是完善城市功能、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十四五”期间地方政府能够交出怎样的城市发展答卷,与当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效率息息相关。
城市更新要注重存量增量并重
在《通知》中,最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