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没有预售许可证,春风湖畔居变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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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民王先生打进南充广播电视报热线电话,称位于高坪区下中坝的春风湖畔居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在排号收钱,他的亲戚交了元,还不是春风湖畔居的开发商四川春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他非常担心……接到电话后,记者立即进行了走访。

排号:交抵2万

当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春风湖畔居售房部,在现场,记者看到售房部外面立着一块广告牌子,广告牌的右下角写着:“蓄势待发、诚意登记开启”。在售房部的大厅里,站满了购房者,有的销售员正忙着介绍楼盘情况,有的销售员正在给一些购房者办理排号手续。

一位销售员见记者走进大厅,立即将记者引到沙盘前开始了介绍。她在介绍了春风湖畔居的地理位置,以及小区配套和周围配套后,说春风湖畔居现在正在排号,交元抵元。

记者:这元要计入总房款吗?

销售员:如果买了房的话,这元是不计入总房款的。

记者:也就是说如果排了号最后又买了房,是元减去元,其实只优惠元,是吗?

销售员:是的。

记者:你们现在有预售许可证吗?

销售员:没有,要今年9、10月份才拿得到,到时正式摇号开盘,现在只是排号收元诚意金。放心好了,如果没有买到房或者说不要房子的话,到时这元是要退还的。

记者:现在价格出来了吗?

销售员:具体价格要开盘的时候才会出来,现在有一个大概价格,每平方米大约元左右。

销售员:今天这么多人来排号,你也排个号嘛,如果不排号到时想买房子就没得优惠,说不定价格也要高些哟。

以团购名义变相收钱?

在听了这名销售员介绍后,记者在售房部大厅里转了转,看到一位排了号的购房者拿着一张收据问一名工作人员:“怎么收据不是春风湖畔居的开发商四川春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呢?”这名工作人员指着大厅右角落一个牌子说:“你看看那个公告就知道了。”

记者立即跟随这名购房者走了过去,看到这张牌子上写着:“尊敬的客户。为了更大范围地传递春风湖畔居项目信息,也为了意向购房客户争取优惠,我公司特聘请专业商品房销售团购公司——四川九州宸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为广大购房者开展团购商品房服务。凡参与四川九州宸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针对我公司开发的春风湖畔居项目的意向客户须向该公司交纳元的团购服务费,可享受我司春风湖畔居项目特别提供的元减免总房款的优惠,团购服务费不计入房款。项目开盘后如当期房源未成交,客户可自愿选择进入下一批次选房或退款。相关团购政策、参团流程请详询四川九州宸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最后落款是四川春风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年月日。”

对于公告的内容,记者问销售员:“怎么这元还不是春风湖畔居的开发商四川春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呢?交纳的钱稳不稳当哟?”销售员答道:“放心了,我们房产公司与四川九州宸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定了合同的,跑不了,如果不买房的话,肯定要退还你的。”

从售房部出来后,记者特意去了春风湖畔居项目工地,在现场,记者看到傍售房部一侧有几台挖土机正在挖地基,而在另一边还是一块平地。

购房者:排也不好,不排也不好

当天,记者在现场还采访了几名购房者,一位未排号的购房者说,他和家人觉得不怎么稳当,交的钱还不是开发商开具的收据。虽然钱不多,但也是血汗钱呀,到时如果这个项目出现了问题,他们找谁要钱去哟?

“我们知道没有预售许可证交钱排号是有风险的,可现在南充好多楼盘都是这样。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好无奈哟,排也不好,不排也不好啊……”一位排了号的购房者忧心的说。

业内人士:购房者被忽悠了

“这种操作,在南充一些楼盘并不少见,说白了,就是忽悠购房者的。”南充房产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说。从春风湖畔居项目交元抵元来看,排号交的元不计入总房款,如果购房者买了房优惠的金额是元,购房者以为捡到便宜了,其实并不是这样,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讲,如果排号交钱的人数超过或者远远超过这一批次售卖的房源数量,那么开发商就可以把价格定高一些,优惠这点钱也就不算什么了,说白了,购房者交钱排号也就为开发商涨价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依据。

律师:存在不退费等法律风险

6月19日,记者就市民反映的春风湖畔居项目相关问题采访了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蒋律师。他说,首先我们从春风湖畔居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在收钱排号,从商品房销售条件而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这是违规违法的。

其次,春风湖畔居开发商四川春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请四川九州宸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开展团购商品房服务,以此名义收取元的团购服务费,在主管部门未授予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该中介代理机构是否取得备案,未取得备案,则涉嫌违规。

另外,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讲,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自愿交服务费排号,可能存在不退费等法律风险。

房管局:违规违法排号收钱,严肃查处

6月19日,记者登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网站,在政策法规栏目下看到该局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文里说到:“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等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还有一文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也提到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开展任何展销活动。”

对于此事,南充广播电视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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