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一、输血不良反应识别标准

常见的输血反应和并发症包括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变态反应和过敏反应、溶血反应、细菌污染、循环超负荷、出血倾向、酸碱平衡失调、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和传播感染性疾病等。

(一)、常见输血不良反应

1、非溶血性发热反应

发热反应多发生在输血后1-2小时内,往往先有发冷或寒战,继以高热,体温可高达39℃-40℃,伴有皮肤潮红、头痛,多数血压无变化。症状持续少则十几分钟,多则1-2小时后缓解。

2、变态反应和过敏反应

变态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红斑、荨麻疹和瘙痒。过敏反应并不常见,其特点是输入几毫升全血或血液制品后立刻发生,主要表现为咳嗽、呼吸困难、喘鸣、面色潮红、神志不清、休克等症状。

3、溶血反应

绝大多数是输入异型血所致。典型症状是输入几十毫升血后,出现休克、寒战、高热、呼吸困难、腰背酸痛、心前区压迫感、头痛、血红蛋白尿、异常出血等,可致死亡。麻醉中的手术患者唯一的早期征象是伤口渗血和低血压。

4、细菌污染反应

如果污染血液的是非致病菌,可能只引起一些类似发热反应的症状。但因多数是毒性大的致病菌,即使输入10~20ml,也可立刻发生休克。库存低温条件下生长的革兰染色阴性杆菌,其内毒素所致的休克,可出现血红蛋白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5、循环超负荷

心脏代偿功能减退的患者,输血过量或速度太快,可因循环超负荷而造成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表现为剧烈头部胀痛、呼吸困难、发绀、咳嗽、大量血性泡沫痰以及颈静脉怒张、肺部湿罗音、静脉压升高,胸部拍片显示肺水肿征象,严重者可致死。

二、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规范

(一)临床医护人员发现输血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管,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在积极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输血科通报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与输血科共同调查、分析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以确定进一步的处理、治疗方案。患方提出异议时,经治医护人员应该与患方共同封存剩余血液、血袋及输血器材等,双方签字后由输血科保管备查。

(二)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到临床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后,应仔细询问患者所属病区、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血型、既往输血史、孕产史;疾病诊断、用药史、本次输血成分名称、输血量、患者输血后出现的临床症状与体征,认真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与临床科室仪器确定初步的处置参考意见。

(三)对于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科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到临床进行会诊,协助临床查找原因及制定救治方案、观察处理疗效。并把处理情况汇报给医务科,如怀疑血液质量及细菌污染,应及时报告昆明市血液中心。

(四)处理完患者后,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及血袋仪器送输血科保存,输血科将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每月汇总分析后,报医务科保存备案。输血科及输血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做分析及整改,以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输血反应的处理:

1.急性(速发型)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

(1)如果怀疑为溶血性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做以下工作:

a、立即抽取受血者的血液加肝素抗凝、离心,观察血浆颜色,并进行血常规、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测定。

b、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报告单和全部有关记录,以验证受者和所输血液成分有无核对错误;

c、核对受血者及献血者ABO、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献血者标本及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标本、血袋中剩余血标本,重测ABO、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盐水介质和非盐水介质);

d、留取输血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属血管内溶血,尿中有血红蛋白)。

e、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注意!一旦怀疑因血型不合引起的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应由临床医师为主积极治疗,治疗原则如下:

a、迅速补充血容量;

b、应用速效利尿剂;

c、应用多巴胺;

d、碱化尿液;

e、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大剂量免疫球蛋白;

f、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应进行透析治疗;

g、DIC的防治。

(2)怀疑血液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a、观察血袋剩余血的物理性状;如有无混浊、膜状物、絮状物、气泡、溶血、红细胞变成暗紫色、血凝块等,有上述情况之一均提示有细菌污染的可能;

b、取血袋剩余血直接作涂片或离心后涂片镜检,找污染细菌(阴性不能排除细菌污染);

c、取血袋剩余血和患者血液,在4℃、22℃、37℃条件下作需氧菌和厌氧菌细菌培养。

d、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与输血前相比明显增多,对诊断有帮助。

e、一旦怀疑血液污染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治疗原则如下:

1)、尽早联合使用大剂量、强效、广谱抗生素;

2)、加强支持疗法;

3)、及时采取抗休克、防治DIC与急性肾功能衰竭措施。

(3)发热反应:

发热反应轻者,先减慢输血速度,若症状继续加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医生,撤下输血器注明“输血反应”,查究原因并对症处理(高热给予物理降温,寒颤者保温),遵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的变化。

(4)过敏反应:

除按发热反应处理外,按过敏性休克抢救;有呼吸困难者,给高流量吸氧,喉头严重水肿者,协助医生作器官切开。

(5)循环负荷过重反应:

如按急性肺水肿的原则处理,停止输血,酌情帮助病员端坐,四肢轮扎,有效的减少静脉回心血量;高流量输氧通过25-30%的酒精湿休后吸入,以改善肺部气体交换;遵医嘱应用镇静、镇痛、扩血管、强心、利尿等药物,以减轻心脏负荷。

2.迟发性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

输血完毕数天以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迟发性输血不良反应,受血者如果发现或怀疑为迟发性输血反应,应有以下注意事项:免疫性的迟发性输血反应属于血液成分的抗原––抗体反应,在检测和确认后,记录于受血者的病历中。其处理步骤同急性输血不良反应。

3.输血相关传染性疾病的处理:

输血后如果受血者出现可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医护部门应汇同采血机构仔细调查,验证受血者是否确因输注供体血而传染疾病,受血者如确诊感染HIV,应迅速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输血相关传染病所涉及的献血员,由采血机构按有关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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